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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DC机房管理制度 |
2016-06-28 15:12:31 |
本制度适用于IDC机房内部管理,作为机房工作人员的日常行为规范。
第一章 机房人员日常行为准则
第一条 必须注意环境卫生。禁止在机房内吃东西、抽烟、随地吐痰等;对于意外或工作过程中弄污机房地板和其它物品的,必须及时采取措施清理干净,保持机房无尘洁净环境。
第二条 机房用品要各归其位,不能随意乱放。
第三条 机房应安排人员值日,负责机房的日常管理。
第四条 注意检查机房的防晒、防水、防潮,维持机房环境通爽,注意天气对机房的影响,下雨天时应及时主动检查和关闭窗户、检查去水通风等设施。
第五条 机房内部不要大声喧哗,保持安静的工作环境。
第二章 机房保安制度
第六条 出入机房应注意锁好门。最后离开机房的人员必须检查和关闭所有机房门窗。
第七条 工作人员离机房前,应保证机房内保存的重要文件、资料、设备、数据处于安全保护状态。
第八条 工作人员、到访人员出入应登记。
第九条 外来人员进入必须有专门的工作人员全程陪同,负责其行为安全。禁止带领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进出机房。
第十条 未经主管领导批准,禁止将机房相关的钥匙、保安密码等物品和信息外借或透露给其它人员,同时有责任对保安信息保密。对于遗失钥匙、泄露保安信息的情况要即时上报,并积极主动采取措施保证机房安全。
第十一条 绝不允许与机房工作无关的人员直接或间接操纵机房任何设备。
第十二条 出现机房盗窃、破门、火警、水浸等严重事件时,机房工作人员有义务以最快的速度和最短的时间到达现场,协助处理相关的事件。
第三章 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第十三条 机房人员应学习常规的用电安全操作和知识,了解机房内部的供电、用电设施的操作规程,掌握机房用电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十四条 机房应安排有专业资质的人员定期检查供电、用电设备设施。
第十五条 不得乱拉乱接电线,应选用安全、有保证的供电、用电器材。
第十六条 严禁随意对设备断电、更改设备供电线路,严禁随意串接、并接、搭接各种供电线路。
第十七条 如发现用电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必须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第十八条 最后离开机房的工作人员,应检查所有用电设备,应关闭长时间带电运作可能会产生严重后果的用电设备。
第十九条 在外部供电系统停电时,机房工作人员应全力配合完成停电应急工作。
第四章 机房消防安全制度
第二十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熟悉机房内部消防安全操作和规则,了解消防设备操作原理、掌握消防应急处理步骤、措施和要领。
第二十一条 任何人不能随意更改消防系统工作状态、设备位置。
第二十二条 应定期进行消防演习、消防常识培训、消防设备使用培训。
第二十三条 如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即时采取措施解决,不能解决的应及时向相关负责人员提出解决。
第二十四条 最后离开的机房工作人员,应检查消防设备的工作状态,关闭将会带来消防隐患的设备,采取措施保证无人状态下的消防安全。
第五章 机房硬件设备安全使用制度
第二十五条 机房人员必须熟知机房内设备的基本安全操作和规则。
第二十六条 应定期检查硬件物理连接线路和硬件运行状态(如设备指示灯、仪表)。
第二十七条 禁止随意在设备上进行安装、拆卸硬件、或随意更改设备连线、禁止随意进行硬件复位。
第二十八条 对会影响到全局的硬件设备的更改、调试等操作应预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硬件设备的更改。
第二十九条 对重大设备配置的更改,必须首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和调整,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设备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准备好后备配件和应急措施。
第三十条 不允许任何人在服务器、交换设备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任何操作。未经上级允许,更不允许他人操作机房内部的设备,对于核心设备的调整配置,更需要相关负责人同意后才能进行。
第三十一条 要注意和落实硬件设备的维护保养措施。
第六章 软件安全使用制度
第三十二条 必须定期检查软件的运行状况、定期调阅软件运行日志记录,进行数据和软件日志备份。
第三十三条 对会影响到全局的软件更改、调试等操作应先发布通知,并且应有充分的时间、方案、人员准备,才能进行软件配置的更改。
第三十四条 对重大软件配置的更改,应先形成方案文件,经过讨论确认可行后,由具备资格的技术人员进行更改,并应做好详细的更改和操作记录。对软件的更改、升级、配置等操作之前,应对更改、升级、配置所带来的负面后果做好充分的准备,必要时需要先备份原有软件系统和落实好应急措施。
第三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人员在服务器等核心设备上进行与工作范围无关的软件调试和操作。未经上级允许,不允许带领、指示他人进入机房、对网络及软件环境进行更改和操作。
第七章 机房资料、文档和数据安全制度
第三十六条 资料、文档、数据等必须有效组织、整理和归档备案。
第三十七条 禁止任何人员将机房内的资料、文档、数据、配置参数等信息擅自以任何形式提供给其它无关人员或向外随意传播。
第三十八条 对于牵涉到网络安全、数据安全的重要信息、密码、资料、文档等等必须妥善存放。外来工作人员的确需要翻阅文档、资料或者查询相关数据的,应由机房相关负责人代为查阅,并只能向其提供与其当前工作内容相关的数据或资料。
第三十九条 重要资料、文档、数据应采取对应的技术手段进行加密、存储和备份。对于加密的数据应保证其可还原性,防止遗失重要数据。
第八章 机房财产登记和保护制度
第四十条 机房的日常物品、设备、消耗品等必须有清晰的数量、型号登记记录,对于公共使用的物品和重要设备,必须建立一套较为完善的借取和归还制度进行管理。
第四十一条 机房工作人员应有义务安全和小心使用机房的任何设备、仪器等物品,在使用完毕后,应将物品归还并存放于原处,不应随意摆放。
第四十二条 对于使用过程中损坏、消耗、遗失的物品应汇报登记,并对责任人追究相关责任。
第四十三条 未经主管领导同意,不允许向他人外借或提供机房设备和物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