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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共计算机室使用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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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7-01-03     来源: 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公共计算机室使用制度》
 
2017-01-03 10:35:33    
 
 
 

公共计算机室使用制度

 

公共计算机室承担了全院的计算机基础课程的教学任务和部分专业课程的教学任务,属于学院教学公共资源,因此在硬件和软件配置上由信息中心统一规划,以满足绝大部分计算机相关课程的教学需要。公共计算机室的设备由信息中心负责管理和维护。

 

1、计算机任课教师须凭教务科《任课通知单》《课程表于行课前一周与中心教学管理人员联系,申请落实上机安排,提前熟悉计算机室设备和相应的软件。中心原则上不受理临时使用机房的申请

 

2、由于每周机房安排都会有所改动,故已落实上课机房的教师,须每周五下午于信息中心主页(http://metc.cdsjs.com/info/)查看下一周的机房安排表。

 

3、由于机房需求大,待使用的教师过多,故中途不使用机房的班级,中心不保留其机房,请重新申请上机安排(例如行课周次为3-9周,12-20周,请于第11周重新申请上机安排)。

 

4、计算机任课教师需要安装新软件,须提前与中心管理人员联系,由任课教师牵头,中心派人协助进行软件的安装。

 

5、计算机任课教师在教学时要认真填写《计算机室使用记录表》。

 

6、计算机任课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有责任对学生的上机行为进行监管。禁止学生任意移动、拆卸设备,禁止学生更换鼠标或键盘等设备。如果上课期间造成设备损坏、遗失,任课教师应及时向机房管理人员报告,查原因,找到责任者,并针对损失大小对责任者做出处罚

 

7、严格禁止学生携带食品及饮料进入计算机室。

 

8、在教学完毕后,任课教师督促学生按操作规程关机,安排学生打扫清洁卫生规整桌椅板凳,关闭门窗

 

9、非教学时间需要临时使用计算机室授课的教师,应按照《非教学时间机房使用管理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