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章制度

功能室非教学计划使用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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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 : 2016-06-28     来源: 本站     作者: 管理员    
功能室非教学计划使用管理办法
 
2016-06-28 15:09:12    
 
 
 

为了满足学院各系部开展各种教学计划外培训活动的需要,充分挖掘设备的使用潜力,管好用好国有资产,根据教务处《关于加强学生自主学习管理的通知》和学校实验室管理有关规定,参考各高校相关管理制度,结合学院信息中心机房实际情况,经报请学院审批同意后我中心对功能室非教学计划使用进行收费管理。

一、功能室开放应在保证完成正常课程教学工作的基础上适当有偿开放,由专人组织利用业余时间完成,不得对正常课程教学造成任何影响。

二、功能室开放取得的收入足额缴入学院财务,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学院除每年按计划向信息中心下拨功能室设备维修费外,由功能室开放所引起的其它额外费用由信息中心自行承担。信息中心应将开放功能室收入的50%用于功能室电费消耗、补充功能室耗材及设备维修费,保证设备完好率不低于95%;将开放功能室收入的50%用于人员加班补助、软件维护、清洁卫生费等。

三、需要使用功能室用于技能提高班教学、培训等非教学计划内的收费教学活动的部门或个人,需要提出申请,填写《非教学计划使用功能室申请表》,经部门领导审核后交信息中心,由中心安排功能室、按功能室收费标准核算相关费用,使用部门先交费后使用,并按相关制度与管理人员办理好交接手续,使用时请严格遵守功能室的管理制度。

四、为避免影响正常教学,使用部门如需安装软件、布置宣传品等应报请信息中心审批,经同意后安装并在完成培训后负责清理恢复。

五、凡未列入学院教学计划的其他教学、培训、社团活动需要使用信息中心功能室均按此办法管理。

六、本管理办法由信息中心负责解释。

 

 

 

 

 

 

附件一:

功能室收费标准

(一)机房

教室座位数

配置情况

收费标准

校内

校外

60

60台学生用机、1台教师机、投影

60元/课时

120元/课时

(二)语音教室

教室座位数

配置情况

收费标准

校内

校外

56

56台学生设备、1台教师设备、投影

50元/课时

100元/课时

注:课时严格按照学院规定时间计算,即:40分钟/课时。


附件二:

非教学计划使用功能室申请表

部    门

 

责任人

 

使用时间

 

联系电话

 

申请使用功能室

  □机房      □语音教室

部门负责人审核

 

*使用部门仅需填写以上栏目内容填写

中心安排使用功能室

 

课时数统计及费用核算

共计       课时    总计:      元

财务缴费核实

 

信息中心负责人审核

 

信息中心

联系人:袁宗明 老师        联系电话:61835048、13402866288

年    月    日

说明:

1、功能室的使用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进行管理。

2、使用功能室应遵守功能室使用制度的规定,保持整洁和卫生,做好设备设施的安全维护工作,不得损坏功能室设备设施。若违反规定,管理人员有权制止其行为并停止使用。

3、凡损坏功能室设备设施,需照价赔偿。